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和指示精神
12月5日,学院在滨海校区3311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的师生代表的回信精神和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党委书记陈乃车主持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希望武汉大学广大师生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接续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勇攀科学高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陈乃车书记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强调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这与高校工作紧密相关,各部门、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不断推进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学习了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强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
陈乃车作部署讲话。他强调,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各部门要做到:第一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依法,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氛围;第二要把为师生谋幸福作为使命,解决好师生最关心的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第三,要带头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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